♥ 以下看看各 Guideline 如何看待利尿劑
♥ 在 HFpEF 病人用來緩容量過度負荷 ( volume overload) 的症狀
♥ 增加 ACEi/ARB/ARNI 劑量時,須注意是否須減少利尿劑劑量
♥ 減緩 HFrEF 病人的症狀,但對 mortality/morbidity 影響未知
♥ Tiazide 在GFR < 30 時不宜使用,除非和環利尿劑協同使用
♥ 在 ADHF 的病人利尿劑要怎床用呢?來看一篇 trial ,也是本文作者做的
NEJM (Link)
♥ 2 x 2 設計,分成 q12 vs 連續;及低 ( 原先口服劑量) vs 高劑量 ( 原先口服劑量 2.5 倍)
♥ 請記的 20 mg of torsemide = 1 mg of bumetanide = 40 mg of furosemide
♥ 病人對於 “喘” 的感受,在 high dose vs low dose,bolus vs continuous,都差不多
♥ High dose 比 low dose,continuous 比 bolus,所造成 [ Cr ] 的上升稍多
♥ Endpoint ( 死亡、再住院、再去急診) 也都差不多
♥ 結論:病人的主觀性症狀評估、腎功能的變化,在不同的策略並無差異
♥ 在 HF病人使用利尿劑而導致 [ Cr ] 並不代表預後較差 ( 如果能有效脫水的話 )
♥ DOSE trial 的設計缺點是在 continuous 組沒有加 loading dose